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盐城南环路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08-25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盐城南环路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行业

类别

机动车燃油零售[F5265]

项目业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盐城南环路加油站

项目

性质

现状评价

项目地址

盐城经济开发区正丰村五组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盐城南环路加油站(以下简称“南环路加油站”或“该加油站”),位于盐城经济开发区正丰村五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91565264214M,成立于20101115日,负责人孟祥虎,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轮胎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肥料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服装服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销售代理;食用农产品零售;露营地服务;外卖递送服务;农副产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进出口代理;电子过磅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洗车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环路加油站于2022914日换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苏(盐)危化经字(开)00005,许可范围:乙醇汽油、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根据应急厅函〔2022317号、苏应急函〔2022182号文件要求,将许可范围中的“柴油[闭杯闪点≤60]”变更为“柴油”,该加油站于2023215日变更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变更为:乙醇汽油、汽油、柴油);因主要负责人由钱伟变更为孟祥虎,该加油站于2024411日变更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自2022914日至2025913日。

南环路加油站现有规模为:埋地储油罐4个,其中乙醇汽油罐1只(容积30m³),汽油罐2只(容积均为30m³),柴油罐1只(容积30m³)。加油区有加油机4台,其中四枪双油品加油机2台,双枪单油品加油机2台。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规定,汽油的总储存量与柴油总储存量折半之和的总量来确定加油站的等级,则该加油站储量等级计算为:30m³+30m³+30m³+30m³/2=105m³,根据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标准(GB50156-2021)表3.0.9“总容积90m³<V150m³,单罐容积:V50m³”为二级加油站,因此该加油站确定为二级加油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91修订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发布,591号,第645号修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令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

评价项目组

技术负责人

李志高

过程控制

负责人

王彪

项目评价组长

严坤

报告编制人

严坤

报告审核人

周龙梅

项目安全

评价师

严坤、朱宝洪、刘亚雄、殷卫荣、周龙梅、李风华、李志高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严坤、刘亚雄、殷卫荣、蔡书芹、李风华、李志高、朱宝洪

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签订合同时间

2024.11.14

报告提交时间

2025.8

安全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严坤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项目现场相关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