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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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阜宁县拥军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
行业 类别 |
机动车燃油零售[F5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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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阜宁县拥军加油站 |
项目 性质 |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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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阜宁县三灶镇十灶大街(三灶镇陈吕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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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阜宁县拥军加油站(以下简称“拥军加油站”或“该加油站”),住所为阜宁县三灶镇十灶大街(三灶镇陈吕一组),成立于2016年4月5日,投资人为陈拥军,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汽油、柴油、煤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拥军加油站位于阜宁县三灶镇十灶大街(三灶镇陈吕一组),东侧为阜灶路(城市主干路);南侧为三灶镇政府用房(三类保护物)、民房(三类保护物);北侧为陈丰路(城市次干路)、架空通讯线(杆高12m)、架空电力线(杆高15m、有绝缘层);西侧为厕所(三类保护物)。 拥军加油站于2022年9月17日领取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苏(盐)危化经字00719,许可范围: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于2023年3月6日变更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变更为汽油、柴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2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6日。 拥军加油站现有规模为:埋地储油罐3个,1个30m³汽油罐(E92#汽油)、1个40m³柴油罐(0#柴油)、1个30m³汽油罐(95#汽油),总容积(柴油折半)为80m³。加油区有4台双枪加油机(1台E92#汽油/E92#汽油、1台E92#汽油/95#汽油、1台E92#汽油/0#柴油、1台0#柴油/95#汽油)。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规定,汽油的总储存量与柴油总储存量折半之和的总量来确定加油站的等级,则拥军加油站储量等级计算为:30m³+30m³+40m³/2=80m³,根据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标准,总容积V≤90m³,且汽油罐≤30m³,柴油罐≤50m³,确定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修订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发布,第591号,第645号修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令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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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组 |
技术负责人 |
李志高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王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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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组长 |
严坤 |
报告编制人 |
严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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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王亚林 |
项目安全 评价师 |
严坤、朱宝洪、刘亚雄、殷卫荣、王亚林、李风华、李志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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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严坤、刘亚雄、殷卫荣、李风华、蔡书芹、李志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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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5.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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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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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严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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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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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相关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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