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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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东台市永康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
行业 类别 |
机动车燃油零售[F5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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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东台市永康加油站 |
项目 性质 |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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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东台市时堰镇时堰路(时东村五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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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东台市永康加油站(以下简称“永康加油站”或“该加油站”),住所为东台市时堰镇时堰路(时东村五组),成立于2001年12月21日,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孙建伟,经营范围:汽油、柴油零售(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润滑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永康加油站于2022年11月21日换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苏(盐)危化经字00216,许可范围: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乙醇汽油***(自2023年1月1日起,柴油[闭杯闪点<60℃]自动调整为柴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自2022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0日。 永康加油站现有规模为:埋地储油罐3个,总容积90m³(柴油未折半),其中汽油储罐2只(容积均为30m³),柴油储罐1只(容积为30m³)。加油区有加油机3台(1台为单枪柴油加油机,1台为双枪汽油加油机,1台单枪汽油加油机)。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规定,汽油的总储存量与柴油总储存量折半之和的总量来确定加油站的等级,则永康加油站储量等级计算为:30m³×2+30m³/2=75m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V≤90m3,单罐容积:汽油罐V≤30m3,柴油罐V≤50m3”为三级加油站,因此该加油站确定为三级加油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修订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发布,第591号,第645号修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令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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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组 |
技术负责人 |
王亚林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王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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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组长 |
严坤 |
报告编制人 |
严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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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李志高 |
项目安全 评价师 |
李风华、朱宝洪、刘亚雄、殷卫荣、王亚林、李风华、李志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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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李风华、刘亚雄、殷卫荣、蔡书芹、严坤、朱宝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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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7.1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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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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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李风华、严坤、朱宝洪、殷卫荣、刘亚雄、蔡书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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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9.12、2025.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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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相关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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