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泰安气体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21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高邮市泰安气体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行业

类别

化工

项目业主

刘招娣

项目

性质

现状评价

项目地址

高邮市汉留镇甸垛村

项目简介

高邮市泰安气体有限公司建于2004118日,位于高邮市汉留镇甸垛村,乔三司线西侧,占地面积2469㎡。信用代码/税号为91321084768258391J,法定代表人刘招娣,注册资本50万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现有员工8人,配备了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泰安公司已于2024425日换领了由扬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充装):丙烷(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储存方式为储罐1只,容积50m3),证号:苏(扬)危化经字00374,有效期限2024425日至2027424日)。

泰安公司原有25m3液化石油气储罐2只(V102/V10311应急)、50m3丙烷储罐(V1041只、10m3残液储罐(V101,和宏泰公司共用)1只,其中25m3液化石油气储罐2只(11应急)租赁给高邮市宏泰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公司)经营。20255月将原25m3备用罐(V103)变更为丙烷储存罐,10m3残液罐(V101)变更为25m3液化石油气备用罐、原50m3丙烷储存罐(V104)变更为应急罐。并于2025519日重新换领了由扬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苏()危化经字00374,有效期2024425日至2027424日,经营范围:丙烷储罐1只,容积25m3)202511月依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苏省气瓶充装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市监规(2024)1号文要求,对其丙烷储罐容积由25m3恢复为50m3,恢复后液化石油气罐容积25m3,丙烷罐容积50m3,应急罐容积50m3(两只25m3储罐)

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宏泰公司(高邮市宏泰燃气第七液化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属城镇燃气,不在《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范围之内。宏泰公司已于2024524日换领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证号:202510060001P,有效期至2028523日)。

评价项目组

技术负责人

王亚林

过程控制

负责人

朱宝洪

项目评价组长

施建花

报告编制人

施仁忠

报告审核人

李志高

项目安全

评价师

施建花、施仁忠、李风华、殷卫荣、刘亚雄、严坤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严坤、施仁忠、殷卫荣、刘亚雄、李风华

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签订合同时间

2025.8.23

报告提交时间

2025.12.16

安全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施建花、施仁忠、李风华、殷卫荣、刘亚雄、严坤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2025.8.25

现场相关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