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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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高邮市泰安气体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
行业 类别 |
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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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刘招娣 |
项目 性质 |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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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高邮市汉留镇甸垛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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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高邮市泰安气体有限公司建于2004年11月8日,位于高邮市汉留镇甸垛村,乔三司线西侧,占地面积2469㎡。信用代码/税号为91321084768258391J,法定代表人刘招娣,注册资本50万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现有员工8人,配备了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泰安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换领了由扬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充装):丙烷(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储存方式为储罐1只,容积50m3),证号:苏(扬)危化经字00374,有效期限2024年4月25日至2027年4月24日)。 泰安公司原有25m3液化石油气储罐2只(V102/V103,1用1应急)、50m3丙烷储罐(V104)1只、10m3残液储罐(V101,和宏泰公司共用)1只,其中25m3液化石油气储罐2只(1用1应急)租赁给高邮市宏泰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公司)经营。2025年5月将原25m3备用罐(V103)变更为丙烷储存罐,10m3残液罐(V101)变更为25m3液化石油气备用罐、原50m3丙烷储存罐(V104)变更为应急罐。并于2025年5月19日重新换领了由扬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苏(扬)危化经字00374,有效期2024年4月25日至2027年4月24日,经营范围:丙烷储罐1只,容积25m3);2025年11月依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苏省气瓶充装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市监规(2024)1号文要求,对其丙烷储罐容积由25m3恢复为50m3,恢复后液化石油气罐容积25m3,丙烷罐容积50m3,应急罐容积50m3(两只25m3储罐)。 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宏泰公司(高邮市宏泰燃气第七液化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属城镇燃气,不在《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范围之内。宏泰公司已于2024年5月24日换领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证号:202510060001P,有效期至2028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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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组 |
技术负责人 |
王亚林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朱宝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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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组长 |
施建花 |
报告编制人 |
施仁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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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李志高 |
项目安全 评价师 |
施建花、施仁忠、李风华、殷卫荣、刘亚雄、严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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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严坤、施仁忠、殷卫荣、刘亚雄、李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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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8.23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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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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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施建花、施仁忠、李风华、殷卫荣、刘亚雄、严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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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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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相关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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